销售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/饮料

如果你打算从事销售食品和/或饮料的业务, 您可能需要在以下一种或多种税种下缴纳交易特权(销售)税/许可证税:餐厅和酒吧, 零售, 及/或使用税. 了解更多信息, 见下文“从事交易特权(销售)/使用税的活动” 点击这里. (23)

  

餐厅分类包括经营餐厅的业务, 餐车, 餐厅, 餐厅, 午餐是, 苏打水的喷泉, 餐饮服务, 流动食品车, 或者类似的场所,在场所内或场所外出售食品或饮料供消费.

额外的信息: 
亚利桑那州税务局,出版物: 605餐馆和酒吧,602零售,610使用税,575免税食品

亚利桑那州农业部, 度量衡服务部:零售UPC及价格张贴 ——亚利桑那州, 法规要求对出售、提供或公开出售的物品公布价格. 所有物品都应该为消费者贴出价格,除非该物品在服务柜台后面,并且只有在销售人员的协助下才能出售. (23)